纪发〔2017〕26号
各党委、党总支: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各党委、党总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要通过各种形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在“两节”期间切实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职责,率先垂范,抓好责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践行艰苦朴素、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
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本着文明、健康、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杜绝“节日腐败”。党员干部不仅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同时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作出了新部署,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就审议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就纠正“四风”问题作出重要指示,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向全党释放“纠正‘四风’不能止步”强烈信号。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扎实抓、盯住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对有关人员要及时谈话提醒、小错即纠,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纪委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洁纪律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部门和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及时严肃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双节期间,我校干部换届工作也正在进行,各党委、党总支要重申《关于严肃干部换届纪律的通知》(纪发〔2017〕23号)有关换届纪律要求,采取得力措施,落实责任,严禁换届期间违规迎来送往,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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